李显刚被决定逮捕!曾被批“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”

李显刚被决定逮捕!曾被批“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”

最高人民检察院于9月26日公布,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李显刚因涉嫌受贿与贪污案件,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,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。目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李显刚以涉嫌受贿罪、贪污罪执行了逮捕决定,案件正在深入办理阶段。

李显刚被决定逮捕 曾被批

李显刚,1963年2月出生,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及管理学博士学位。他的职业生涯始于原农业部,期间担任过多项重要职务,包括农民负担管理处处长、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以及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等。2000年后,他转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担任副局级秘书,随即升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正局级秘书。2005年,李显刚调往黑龙江,历任省委副秘书长、双鸭山市市长、市委书记等职位,并于2013年成为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,2018年晋升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。然而,2024年3月17日,他仍在任时接受了调查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李显刚在被查之前不久,还积极参与公共事务。据《牡丹江日报》报道,3月3日至4日,他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带领团队赴牡丹江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和督导。
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同年9月11日发布消息,宣布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,李显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通报中指出,李显刚存在多项违纪行为,包括违背政治纪律、组织原则,妄议中央决策,干预巡视工作,以及涉及廉洁、工作、生活纪律等多个方面的问题。同时,他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以及侵占公共财产。

鉴于李显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造成了恶劣影响,决定依据相关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,对其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,没收违法所得,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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